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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4-07-23 15:00:39  浏览:100

合伙企业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顾名思义,其中的有限合伙人负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负无限责任。

企业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顾名思义,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也有有限责任,所以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是合伙有限合伙人,那么这是正确的吗?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在法律上可以区分如下: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在其认购资本额限度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2)与企业的交易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处理合伙事项。而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可以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普通合伙人不得独自经营或者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行或者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有限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企业竞争。

(4)方面的分享

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认捐财产份额的,必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质押。

(5)财产股份的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其他比普通合伙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伙伴关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外的有限合伙,但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提前30天。

(6)在出资方面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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